(煮的時候火太大肉就會綻開)
小時候,過年節時,最怕的是媽媽殺雞。不是怕殘忍的鏡頭,而是擔心又要吃最、最、最討厭的小雞腿(雞腳到大腿間的是小腿,小腿上面的那塊雞大腿卻是最好吃的,油脂夠、肉汁多、既Q又香甜)。
只要家裡煮了雞,很詭異的,兩條雞腿一定是分給家裡年紀最小的小孩,理由是:吃雞腿會快快長大。於是,我和三哥就是負責吃雞腿的倒楣鬼。
在物資匱乏的時代有雞腿吃還說倒楣?有沒有良心?
那個時代鄉下家庭多多少少都會養個幾隻雞,平常是捨不得宰來吃的,一般都是養到大年節才捨得殺來吃,因此大部分的雞都養得太老了。
雞養得太老,肉質會較硬韌,尤其是我痛恨的雞腿和雞胸。儘管媽媽已經竭盡所能的燉了老半天,我也努力的嚼,但是那肉就是不肯乖乖的分散,到最後,它們在嘴裡成了一團乾澀難以下嚥的---纖維。
吐出無法下嚥的肉渣會被長輩罵:「莫采!討債喔!…」
於是,我常眼睜睜的看著童伴們在廣場玩得很高興,而我只能在一旁無聊的拿著一隻雞腿用一整個下午對付它。
有一次媽媽清理灶灰時(那個時代可是沒瓦斯爐的),發現灶灰中藏了一隻已經被烤焦了的雞腿。
那一次,三哥被打得很慘。
所以,我說吃雞腿是倒楣事並不過分。
我們慢慢長大後,誰還理「吃雞腿會快快長大」的說詞。至此,每到年節,媽媽都會為那沒人肯吃的雞腿和雞胸肉傷腦筋。
有一次,長輩們一起聊天時說整隻雞就是雞腿最難吃,再來就是雞胸肉了,肉既粗又澀,憨人才吃那種肉。
吼!原來這些長輩是自己不吃雞腿,欺負我們小孩不懂事,騙我們吃雞腿,還說我們小孩是憨人。
婚後第一次過年回娘家,媽媽不能免俗的端上一鍋燉雞。
在眾目睽睽下,老公一下箸就夾走一大塊的雞胸肉,接著是雞腿。這時,我發現全家人表面不動聲色,但眼底卻洩漏了竊喜的神色,尤其是媽媽,笑不攏嘴的一直夾多肉的部分給老公吃。
那一餐,大家吃得很---興奮,那也是我娘家有史以來,第一次在一餐中幹掉一隻雞。
以前年節的飯桌上都是一直上演媽媽夾著多肉的雞塊硬塞給我們,這下子有了老公這肉食性動物加入,我們終於可以擺脫被硬塞的惡夢了。
那是我認識老公以來,第一次看到他吃那麼多肉,也才知道原來他是那麼的愛吃肉。
看到全家人如釋重擔的竊喜神色及熱情的款待老公,心中雖然很高興,可是暗地裡也真擔心大家會說老公是:憨人。
事後跟老公探口風,他說媽媽燉的雞是他有史以來吃過最好吃的(婆婆的廚藝實在是…)。我媽的料理很不得了,在家族中可是赫赫有名的。
待我跟老公提起我家的吃肉狀況時,他不在乎的輕輕丟下一句:「放著那麼好吃的肉不吃才是憨人。」
後來我才發現老公全家人都愛吃肉,包括我家三寶。全家人都到齊時幹掉兩隻雞還喊著不過癮。
我家來寶比較聰明,從小就懂得吃雞大腿肉。聽她說有一次在連鎖速食店指定要雞腿,店員給她兩隻小腿,她就發飆的跟店員說:「有沒有搞錯?我花那麼多錢,你就只給我這兩隻小雞腿?我要的是上面那塊大腿肉ㄟ!」結果,她硬是ㄠ到一塊大腿肉,一塊雞胸肉。
寶妹沒來寶那麼挑,有肉吃就好,而寶弟可跟老公一個樣,愛吃雞腿(包括小腿)和雞胸肉,尤其是炸的或烤的。
今天買了兩支連著大腿的雞腿,本想用紅燒的,後來想到寶弟愛吃烤肉,於是決定用烤的。
之前做烤雞時,肉厚的關節處常會帶有一點血絲,但是寶弟只要看到有血絲就不吃,幾經思索,採取先煮熟再烤的方式。
在3碗水中加入超市(松青超市有賣各種自己品牌的香料,不錯用)買來的日式燒烤香料(已磨成粗粒狀,要用袋子裝著,或煮後要過濾;看個人口味,用烤肉醬也可以)、醬油、糖煮滾出味後,放入整支雞腿小火燉煮約10-30分(看各人喜愛的熟爛度決定時間),趁熱撈起雞腿放到烤箱用200度烤到雞皮香脆,逼出皮下雞油即可。
吃的時候沾煮雞腿剩下的醬汁,風味很不錯(老公說的)。
把兩支雞腿擺成愛心的形狀,寶弟看了笑得眼睛都瞇不見了。
老公問兩支雞腿三個人怎麼吃,我拿餐刀把雞腿從關節處分開那就有四塊了。待我洗好餐刀,端出湯來時,最後一塊已被寶弟咬在口裡了。
辛苦做的烤雞腿自己竟沒吃到半口。等寶弟發現我沒吃到時,急著要把剩下一些肉的雞腿讓給我,我婉拒了,因為那是---小腿肉。
問他們好不好吃,老公說:「你都沒吃到了,那還用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