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同事,在分隔多年後聽到她的消息:令人不勝唏噓的消息。 

當年,小玲是一個教國文的甜美氣質美女,有一個在當兵中的男友。
 

有一次,小玲陪姊姊去相親時,對方看上的竟然是小玲,在對方熱烈追求下,正與男友鬧情緒的小玲迷失了,後來,她決定嫁給這個本可能成為她姊夫的人。
 

訂了婚,小玲就辭職(她是代課教師)住到婆家裡去。住到婆家後,她才發現婆婆掌控全家所有大權,連未婚夫的零用錢都得跟婆婆要(他正在準備考中醫檢考),而且他家只是一間生意寥寥的草藥店,並不是她原以為的中醫診所,於是小玲得跟著婆婆在廟口追著香客賣金紙賺生活費。
 

白天賣金紙,晚上陪未婚夫讀書,生活雖然過的不是想像中的愜意,但她滿心期盼他能通過檢考、特考,然後拿到中醫執照,因此,她忍住所有的辛苦與委屈,一心一意的照顧未婚夫的生活起居,期待他們有出人頭地的一天。
 

就這樣,她在婆家住了快兩年了,但婆婆一直都沒提起要辦婚禮的事,她旁敲側擊後,得知婆婆的意思是等他考到執照再說。但談何容易啊!有人考一、二十年都不見得考得上啊!可是,婆婆大權在握,誰也不敢說什麼。
 

小玲懷孕了,本以為這樣一來婆婆就得幫他們辦婚事了,沒想到婆婆說要得到媽祖婆七個「聖杯」才能讓她入門,那簡直就是入門無望了。
 

小玲回到娘家把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嬰,婆家沒人來探望過她。託人打聽後,結論是:男孩,他們願意帶回去養;女孩,給10萬營養費,自此一刀兩斷。 

小玲被休得莫名奇妙,好不容易約出未婚夫來談,他卻懦弱到連個孩子都無法承擔負責,他只諾諾的跟她說是因為小玲的前男友曾打電話跟婆婆說她和前男友曾上床過,因此婆婆早就打定主意不要她入門了。 

問他這是何時發生的事,他說是訂婚完沒多久。小玲生氣為何婆家沒任何人開天窗說亮話,拖了她3年多,還等到她生下孩子才說?他說因為他愛她,捨不得,而婆婆怕兒子想不開也不敢立即採取行動,於是,就這麼拖成了這種局面。
 

她掉著淚說自從決定跟他牽手過一生,就全心全意的對待他,沒做過對不起他的事,孩子也真是他的。 

問他願不願意跟她離開一起為彼此的愛、為無辜的孩子奮鬥。他只是靜靜的說媽媽已經再幫他另訂一門親事了。 

小玲愣了許久,沒再哭,也沒再說什麼,拿著那10萬,帶著孩子回娘家。
 

小玲表哥的朋友,一個人脈關係豐富的砂石業者,幫她在娘家附近找到一個私中的國文教師職位。
 

這個喪偶的砂石業者對小玲很有好感,也知道小玲滄桑的過去,他託小玲的表哥去說項,他願意接受她所有的過去,包括那個私生女,他保證一定善待她們母女,只要她願意嫁他,他還願意立即給她500萬做婚約保證金,但小玲嫌他粗魯沒氣質而拒絕了。
 

後來,小玲經人介紹嫁給一個離異的另一所私中的教師,對方的條件是:為表現彼此的誠意,雙方要各拿出100萬一起買房子;她的女兒不能一起帶過來;不要再生孩子;要視前妻的孩子如己出;要孝敬公婆
 

小玲想先嫁了再說,女兒的事以後再慢慢努力說服婆家,沒想到老公的家人(包括孩子)竟一直都看不起她的過去,常常對她冷嘲熱諷,更別說要接納她的女兒。

在這個家中,她只是一個幫忙賺錢的機器、做家事的傭人,而對老公的感覺,她似乎只是他性慾的發洩對像而已,沒有一點點的溫存與關懷。
 

最後,小玲選擇離婚---無條件離婚,買房子的100萬也要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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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